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财报]:瀚蓝环境: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瀚蓝环境: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7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瀚蓝环境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金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天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大幅增长。营业收入20.65亿元,同比增长6.54亿元,同比增长46.34%。其中固废处理业务主营收入10.93亿元,同比增加3.31亿元,增幅43.37%;能源业务主营收入6.10亿元,同比增加2.71亿元,增幅80.01%;供水业务主营收入2.21亿元,同比增加0.33亿元,增幅17.31%;排水业务主营收入1.03亿元,同比增加0.03亿元,增幅3.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亿元,同比增长78.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去年同期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固废业务板块的餐厨垃圾处理、工业危废处理、部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工程建设滞后。燃气和供水板块工商业用户用气用水量同比下降。以上影响使得去年同期基数偏小;(2)固废处理业务方面,本期新增57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投 产,包括海阳项目(500吨/日)、济宁二期项目(800吨/日)、晋江提标改建项目(1500吨/日)、孝感一期项目(1500吨/日)、淮安项目(800吨/日)、南平改扩建项目(600吨/日),新增部分环卫业务,工程建设业务收入增加;(3)能源业务方面,南海区陶瓷洁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完成,以及疫情得到控制及复工复产,天然气用气量提升;(4)供水业务方面,售水量提升、供水工程业务收入增加等。 2021年1季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幅(78.34%)高于营业收入增幅(46.34%),主要是去年同期公司多项主营业务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且公司折旧及摊销、人工成本及财务费用等固定开支较大,使得去年同期整体毛利率偏低,本期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逐步恢复正常,整体毛利率从去年同期的25.14%提高至本期的27.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6亿元,同比增幅达906.99%,主要是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政府支付结算进度延迟,使得去年比较基数较低。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1、资产负债表财务指标大幅变动情况说明(金额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一)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1年一季度生产情况变动比例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受疫情影响,使得去年同期基数偏小,以及固废处理业务本期新增多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 (二)“瀚蓝转债”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公开发行了992,32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99,232.00万元,期限6年,并于2020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瀚蓝转债”,债券代码“110069”。 “瀚蓝转债”于2020年10月1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转股起止日期2020年10月13日至2026年4月6日。 根据《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瀚蓝环境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公司股票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22日连续16个交易日内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瀚蓝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26.26元/股),已满足“瀚蓝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瀚蓝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瀚蓝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021年4月27日为“瀚蓝转债”赎回登记日,“瀚蓝转债”将于2021年4月28日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瀚蓝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