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物产中大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挺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奇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奇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分拆物产环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事宜,已经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九届十次董事会、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物产环能于2020年12月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司分拆物产环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3365),中国证监会依据相关规定对物产环能报送的本次分拆上市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物产环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物产环能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的《物产环能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次分拆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