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赖绍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阿头、总会计师高添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辉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1年01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安徽璟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与公司关于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民初29号民事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于2020年04月0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04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下属公司漳州马洲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借款用于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2021年2月,上述担保合同签订。 3.公司于2021年02月0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明确了公司以“绿色智慧城市建设为先导,聚焦智慧水务、生态环保、低碳出行、绿色建造,成为行业领先的城市运营服务商”的战略定位。 4.公司于2021年02月0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固定资产分类中管网的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由15年变更为30年,从2021年01月01日起施行。经测算,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2021年净利润520万元,增加股东权益520万元。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赖绍雄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