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远达环保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董事长郑武生、财务总监刘红萍及财务经营部主任廖剑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预付款项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项目预付建安款和设备订货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所属昌吉项目业主按协议约定收购特许经营资产并支付价款导致其他应收款减少。 3.其他流动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原全资孙公司盐城远中能源有限公司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抱日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因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转让远中能源与抱日新能源公司股权,上述委托贷款尚未到期,导致其他流动资产增加。 4.其他流动负债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预收工程款增加的待转销项税。 5.营业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系特许经营上网电量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平均带息债务规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参股企业盈利下滑所致。 8.资产处置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所属部分特许经营资产技改拆除报废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与全资孙公司江西远达环保有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5.5亿元,本年无相关业务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副总经理黄青华女士、关越先生因工作另有安排,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该事项详见2021年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已完成修订《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并发布(该事项详见2021年3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报告期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投远达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资产评估作价方式向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出售盐城远中能源有限公司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抱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交易总金额合计2491.74万元,较账面值增值率为0.12%。双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4.公司全资子公司特许经营公司与华电昌吉热电脱硫欠款诉讼及资产回购诉讼案件(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达成执行和解,两个案件合计执行5000万元(其中脱硫欠款诉讼执行1767万元,资产回购诉讼执行3233万元)。报告期内,特许经营公司已累计收款4980万元。 5.公司全资孙公司河南九龙作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获悉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给中孚电力的《民事裁定书》,同意对中孚电力破产重整申请,河南九龙对中孚电力应收账款存在可能无法按期全额收回的风险。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详见2021年1月4日、3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对上述事项涉及的应收款项,公司已于2020年度计提了减值准备。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