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23号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星电子产业区A5号)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证券代码:002273披露时间:2021年4月23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筹划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00万股(含20,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225,000.00万元(含225,000.00万元),用于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移动物联智能终端精密薄膜光学面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于2021年2月23日获得证监会核准批文。以上相关公告披露于2020年11月7日、2020年11月28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2月24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2、公司拟分拆控股子公司夜视丽至创业板上市,推进其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大做强公司反光材料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夜视丽已完成股改相关工作,目前在证监局辅导备案中。以上相关公告披露于2020年11月7日、2020年11月28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3、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财务内控自查发现控股子公司浙江台佳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某存在侵占银行汇票的行为,其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缉拿。截止目前,经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某个人职务侵占涉案金额6,900余万元人民币,已构成重大职务犯罪,目前预计可追回资产5,000-5,500万元人民币,会造成公司利益的损失。事件发生后公司及时成立专项小组,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并采取一切措施追回公司损失。同时公司针对深交所就该事件出具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外披露。以上相关公告披露于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23日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126.43万元(为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及补流的情况。2021年1-3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3,241.86万元。“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570.00万元,2021年1-3月实际投入金额为3241.86万元,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4,0331.29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4.57%。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