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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维高新: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21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皖维高新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吴福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松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应收账款比期初增长62.76%,主要系报告期出口销量增加,出口信用证占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比期初增长154.88%,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大尖山石灰岩修复工程土石料出让款1.49亿元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期初下降84.21%,主要系报告期应收的投标保证金及出口退税款较期初减少所致。4.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长87.06%,主要系报告期待摊大修费及待抵扣的进项税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比期初下降49.4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缴纳了期初未缴的各项税费所致。 6.长期借款比期初增长33.33%,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为调整负债结构,新增长期银行贷款1亿元所致。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3.67%、38.90%,主要系报告期聚乙烯醇、醋酸乙烯、VAE乳液等主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增长所致。 2.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42.89%,主要系报告期产品营业收入及实现的增值税同比增长,随征税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同比增长79.17%,主要系报告期出口信用保险费及销售人员工资上涨所致。 4.管理费用同比增长35.53%,主要系报告期管理人员薪酬同比增加及子公司蒙维科技水泥分厂停工损失影响所致。 5.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8.62%,主要系报告期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其他收益同比下降38.39%,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61.3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持有的二级市场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9.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72.49%,主要系报告期核销部分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减少22,439.9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原材料采购及缴纳的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比减少176.3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项目投资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847.1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支付的开票保证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泰盛恒矿业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蒙维科技依据配置煤炭所参股的泰盛恒矿业公司已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无定河煤矿的探矿权和采矿权等事项,根据泰盛恒矿业公司探矿权证的申办进度,需预先缴纳相关探矿权价款118,729.62万元,因此泰盛恒矿业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增加至15亿元,出资方式由分期缴纳出资变为一次性缴纳出资。由于泰盛恒矿业股东中的政府投资公司增资事项需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为尽快完成探矿权证的办理工作,经泰盛恒矿业公司各股东充分协商,同意先行预缴注册出资,用于缴纳办理无定河煤矿的探矿权价款。待有关股东取得 政府批复后,泰盛恒矿业公司股东会将履行增资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泰盛恒矿业公司增资进展情况,及时信息披露。 2020年度,由于东胜煤田纳林河矿区无定河井田资源总量发生变化,蒙维科技持有泰盛恒矿业的股权比例尚未确定,泰盛恒矿业股东中的政府投资公司增资事项尚未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泰盛恒矿业股东会尚未完成增资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 截至本报告期末,蒙维科技已向泰盛恒矿业公司预缴出资14160万元,用于缴纳办理无定河煤矿的探矿权价款,泰盛恒矿业的其他股东均已预缴注册出资。目前泰盛恒矿业已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探矿权证,正在办理采矿权相关手续。 (2)已披露的在建项目进展情况 2020年4月7日,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年产35kt差别化PET聚酯切片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新建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kt差别化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的议案》。 ①35kt/a差别化PET聚酯切片项目的建设主体为皖维高新(母公司),该项目总投资12,770.14万元,项目建设期12个月。项目建成后,既可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水平,满足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规划要求,又可以实现产业链配套,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正在进行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 ②20kt/a差别化可再分散乳胶粉项目的建设主体为皖维高新(母公司),项目建设及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经营管理由全资子公司皖维花山负责。该项目总投资13,697.46万元,项目建设期18个月,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一期装置的基础上,通过改进关键工艺技术方案,工艺流程更加优化,产品成本更低,产品质量更高,更有市场竞争力。该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正在进行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 上述投资事项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0-012”和“临2020-013”号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