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68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项光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建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大幅度变动原因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项目生产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各投产项目生产运营正常,各垃圾焚烧运营项目合计完成垃圾入库量152.60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144.99万吨),同比增长31.71%,完成上网电量4.62亿度,同比增长46.67%。报告期内,永强项目二期、嘉善项目一期和二期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清单。 (二)项目工程建设情况 奉新项目日处理600吨生产线、龙泉项目分别于1月和2月投入正式运营,文成和婺源垃圾焚烧项目于3月并网试运行。嘉善、江山餐厨项目均于1月投入正式运营,平阳、文成餐厨项目进入试运行。宁都和富锦项目取得环评批复,进入建设阶段,罗甸项目完成项目核准。 (三)其他 (1)公司于2021年3月召开总裁会议,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投资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项目,项目规模为500吨/日,项目总投资约为1.9亿元。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并完成1.6亿元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550,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具体详见公司于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3)报告期内,公司荣获董事会杂志“金圆桌企业奖之优秀董事会”称号、万德咨询“2020年度上市公司市值排行榜之商业服务行业5强”。公司下属子公司伟明设备获得企业高质量发展政府补助2,000万元,并入选2020年浙江省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名单。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