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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17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宗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占俊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及其他与分拆相关的议案,同意分拆所属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分拆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拥有对萤石网络的控股权。 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收到股东龚虹嘉通知,龚虹嘉先生于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3月3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共计减持公司股份113,10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减持后龚虹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2,504,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1%。 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年4月1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与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科技”)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中电海康将萤石科技的实际经营管理权委托给萤石网络行使,由萤石网络全面负责萤石科技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萤石网络享有萤石科技在委托管理前后产生的可分配利润。同时,萤石网络以萤石科技的实收资本为基数,按照央行五年以上贷款利率上浮1%向中电海康支付资金占用费。报告期内,根据萤石网络实际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为了进一步优化萤石网络业务流程,经协议三方友好、充分协商一致,萤石网络于2021年3月27日与中电海康、萤石科技签署了《<委托管理协议>之终止协议》。萤石网络不再行使对萤石科技的实际经营管理权,不再负责萤石科技的生产、经营和管理。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宗年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