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财报]:新 华 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新 华 都: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17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简称:新华都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倪国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石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石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1、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加23.99%,主因应收款到期收回。2、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30.98%,主因收回应收款。3、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38.74%,主因预付款到货及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年初预付的租金调整至使用权资产核算。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0.08%,主因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将年初预付到票的租金调整至使用权资产核算。5、使用权资产:较年初增加100%,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核算所致。6、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63.24%,主因外租预收款减少。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57.16%,系支付计提的奖金。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100%,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核算所致。9、租赁负债:较年初增加100%,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核算所致。(二)利润表:1、营业成本:同比增加32.46%,主因受销售增加影响。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368.23%,主因本期按新租赁准则规定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列支在财务费用。3、其他收益:同比下降87.04%,主因去年收到政府疫情补贴。4、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62.29 %,主因当期销售增加应收款增加。5、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239.52%,主因本期冲回存货跌价准备增加。6、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36.75%,系本期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利得减少所致。(三)现金流量表: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35.41%,主因商品采购增加。2、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下降44.75%,主因本期采购商品增加,增加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减少。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49.19%,主因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13.13万元,系固定资产处置。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40.04%,主因本期新开门店购建固定资产、装修支出增加。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100%,系本期贷款减少。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00%,系本期收到领航员计划员工持股款。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累计归还银行贷款0.35亿元。9、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3,884.74万元,主因本期按新租赁准则规定,支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计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不 超过105人,合计持有份额为不超过1200万份,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规模不超过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5,369,164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71,496.22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本次“领航员计划(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计为1,090.24万份/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84,563,880股的1.59%。其中,首次授予965.24万份/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88.53%;预留部分125万份/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总量的11.4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13元,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4.25元。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59人,其中授予41人限制性股票,授予18人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适用□不适用 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并于2020年11月26日公告了《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报告书的公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0年12月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2021年3月3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934,650股,占公司总股本684,563,880股的1.16%,最高成交价为5.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18.1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倪国涛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