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4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杜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继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减少34.52%,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销售款项收回所致;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12.3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待抵扣增值税额增加所致;3、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73.65%,主要系票据到期支付所致;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78.38%,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支付职工薪酬所致;5、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97.25%,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缴纳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所致;6、库存股较年初增加100.00%,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回购股份所致;7、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80.87%、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63.99%,主要系本报告期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积极开展军工业务,相比去年同期较好的完成了项目的交付和验收,实现了军工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8、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63.20%,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的房产税及印花税增加所致;9、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16.06%,主要系本报告期业务增加,支付的职工薪酬、租赁费等增加所致;10、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84.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研发人员及研发材料投入增加所致;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1.67%,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12、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6.08%,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1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90.77%,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取得国债逆回购收益增加所致;1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515.25%,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取得法院拨付的诉讼案件执行款所致;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670.59%,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发生固定资产报废等业务所致;1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1.49%,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17、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193.33%,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军工业务增长,收入增加所致;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4.02%,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0.22%,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支付国债逆回购投资款项减少所致;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支付股份回购款所致;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4.20%,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丽湾”)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质押、司法冻结及司法轮候冻结。其中,瑞丽湾因与杜方、杜安顺、王崇梅股权转让款纠纷一案,其所持有的1,85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7月4日、5日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拍卖,截至本公告日,瑞丽湾所持有的上述公司股票涉及的拍卖事项已按期完成。瑞丽湾与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质押到期未履约一案,北京三中院原拟于2020年8月8日、8月9日对瑞丽湾持有的4,972.5万股公司股票进行司法拍卖的事项因瑞丽湾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破产审查而中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瑞丽湾关于上述司法冻结、拍卖事项的相关进展性函告、未获悉瑞丽湾被移送破产审查事项的进展。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从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单川先生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尚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中,公司暂未获悉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上述事件为实际控制人个人事务,单川先生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目 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选举杜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60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2021年2月4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8)。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4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34%,最高成交价为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154,45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4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杜方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