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1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才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红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138.62%,主要原因为化肥销售的季节性强,而一季度为春肥旺季,一季度销售收入较去年四季度大幅增加; 2.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长790.89%,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票据形式的销售回款增加;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99.89%,主要原因为本期预付了较多原料采购款; 4.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期初增长37.85%,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增加对隆平生物技术(海南)有限公司的投资; 5.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78.17%,主要原因为本期预付了较多的设备及工程款; 6.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下降95.33%,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宜昌新洋丰偿还了银行短期借款; 7.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下降47.01%,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承兑汇票到期解付; 8.报告期末,应付债券较期初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完成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报告期末,其他权益工具较期初增长100%,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完成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1.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27.92%,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2.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11.70%,主要原因为本期货币资金平均余额高于同期,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3.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91.58%,主要原因为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同比增加; 4.本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96.79%,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润同比增加,使得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9.15%,主要原因为上年度预收货款在本期确认收入,同时本期预付原料采购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43.98%,主要原因为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的净现金流入量同比增加;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11.97%,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完成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收到了募集资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公司年产30万吨合成氨技改项目。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7,561,697张,即756,169,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5.6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398,82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39,882,100.00;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9,479,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947,900.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数量合计为39,482张,包销金额为3,948,200.00元,包销比例为0.39%。 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9月29日、12月29日、2021年1月13日、3月23日、3月26日、3月29日、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关于 公开发 行可转 换公 司债 券获得中 国证 监会发 审会审 核通 过的公 告》(2020-087)、《关 于公开 发行可 转换 公司 债券申请 获得 中国证 监会核 准批 复的公 告》(2021-00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2021-01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1-01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2021-015)、《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2021-016)。 2.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价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合理回归,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不超过6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13.5元/股(含)。公司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34,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最高成交价为1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4,060,747.30元。 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7月28日、8月4日、9月3日、10月10日、11月3日、12月2日、2020年1月5日、2月2日、3月4日、4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4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2020-052、057、062、071、074,2021-001、005、007、019)。 3.参股隆平生物技术(海南)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优势、布局农业综合服务,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平生物技术(海南)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共同推进种、肥、药一体化战略合作及落地,持续提升自身盈利能力,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与姜任飞、湖州九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隆平生物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完成后,隆平生物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5,970万元,增资后新洋丰的持股比例为8.38%。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与隆平高科开展产业协同合作的探索,通过双方产业运营优势,建立种子和肥料市场渠道、客户资源的共享与协同机制,共同推进并强化种、肥、药一体化战略合作,有助于公司获取转基因玉米技术商业化的政策与产业的红利,提升公司农业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农资行业的竞争优势,持续提升自身盈利水平。 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参股隆平生物技术(海南)有限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适用□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未来在适宜的时机推行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 2019年2月28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48,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24,750,525.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部分内容的议案》,本次补充修订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期限、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内容,即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由调整前不低于1亿元增加至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8月28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期届满。截至2019年8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542,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最高成交价为1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32,640,583.1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现存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现存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将作为公司未来在适宜的时机推行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变更为“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此之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做变更。 2.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1)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价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合理回归,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10.5元/股(含)。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0.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3元/股(含)。 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