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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04-15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安琪酵母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熊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海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德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减少34.83%,主要原因是长期待摊费用在一季度摊销所致。 2.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69.09%,主要原因是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40.45%,主要原因是支付主要原材料季节性采购所需资金所致。 4.报告期内,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42.90%,主要原因是对供应商支付票据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减少33.79%,主要原因是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6.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51.43%,主要原因是2020年年终奖在2021年一季度发放所致。 7.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31.39%,主要原因是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所致。 8.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36.33%,主要原因是预收客户货款减少,增值税相应减少所致。 9.报告期内,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33.16%,主要原因是归还国开行长期应付款所致。 1.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39.38%,主要原因是销量增长及执行新会计准则将与销售相关的运费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所致。 2.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2.73%,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与增值税相关的附加税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4.31%,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4.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9.93%,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下降及境外公司的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5.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49.75%,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增加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0.03%,主要原因是计提存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7.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70.83%,主要原因是废旧收入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98%,主要原因是利润增加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5.84%,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利润减少所致。 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11.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7.77%,主要原因是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566.76%,主要原因是收到的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8.73%,主要原因是一季度集中采购主要原材料所致。 3.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89.06%,主要原因是一季度支付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0.66%,主要原因是一季度集中采购主要原材料,去年同期由于疫情原因,支出相对较少所致。 5.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49.02%,主要原因是支付投资款项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9.72%,主要原因是贷款规模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7.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93.3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2亿元票据融资到期兑付所致。 8.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94.04%,主要原因是境外公司汇率波动减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正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包括董事、高管人员在内的74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年2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湖北安琪生物集团转发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分[2021]7号),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