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70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独立董事韩正强、独立董事潘秀玲对季度报告声明如下:由于会计师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止)》对四笔合计金额为3,256.00万元的款项无法确认是否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主要如下:(1)预付成都天路云776.00万元采购款2019年11月6日,子公司北京三督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签订《项目采购合同书》,向成都天路云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路云”)预付采购款472.00万元;同日,子公司北京伍继科技有限公司与成都天路云签订《项目采购合同书》,并向其预付采购款304.00万元,合计776.00万元。上述交易尚未完成,不能判断上述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或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2)对康存数据2,000.00万元增资款2019年11月20日,子公司金中环数据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中环”)和康存数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存数据”)签订《增资协议》。2019年11月22日,金中环将2,000.00万元增资款转给康存数据。协议约定投资款汇入康存数据指定的收款账户后30日内,康存数据应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增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由于康存数据股东身在国外,受疫情影响等原因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如上述事项未能及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可能形成资金占用情形。(3)预付广东好油米370.00万元采购款2020年3月,子公司广州进博汇跨境电商有限公司通过签订《项目采购合同书》,向广东好油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预付采购款370.00万元。上述交易尚未完成,不能判断上述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4)五支箭110.00万元人力外包费2020年2月至3月期间,子公司北京伍继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三督科技有限公司共将110.00万元人力外包费转至北京五支箭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为五支箭原股东,会计师不能判断上述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的不确定性,可能直接影响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的准确,影响财务报告中的其他科目核算的真实和完整,因此我们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存在异议,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同时我们保证《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除上述不确定事项外,报告其余部分信息均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上市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张竞天、监事贾利宇对季度报告声明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止)》对四笔合计金额为3,256.00万元的款项无法确认是否属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在公司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时上述款项尚未能最终核实确认。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的涉及上述交易的款项无法确认是否为资金占用款项,是否应调整资金占用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存在异议,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同时我们保证 报告除上述不确定事项外,报告其余部分信息均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上市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范晓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晓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