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更新后)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秦本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为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BT项目合同 2011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签订BT项目合同的公告》。莱茵投资与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湖南省建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与桂林市临桂新区管理委员会、桂林市临桂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市大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桂林市临桂新区防洪排涝及湖塘水系工程投资、建设与移交合同书》,BT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人民币16.2亿元,建安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3.2亿元,其余3亿元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综合费用)。 截至2019年9月30日,根据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估算,BT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产值约18.6亿元,累计收到回购款13.784亿元。 2、芬美意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2018年9月12日,公司与FirmenichS.A(芬美意)签署了一份关于天然甜味剂相关产品独家分销的《商业合同》及其附件,2019年1-9月,公司与芬美意执行订单总计约人民币3,645万元。目前合同正常履行中。 3、拟在美国投资建设工业大麻提取及应用工程建设项目 公司为抓住发展机遇,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创造更大的社会经济价值,拟在美国投资5,818.10万美元建设“工业大麻提取及应用工程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项目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与RiverRidge Development Authority签订了《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土地购买合同)以及相关附件。公司已在美国特拉华州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Layn Holding Group,Inc.负责工业大麻相关产业的投资业务,并由其在美国印第安纳州全资设立了HEMPRISE,LLC,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等相关工作。目前本项目均按照合同规定时间稳步推进中。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公司将原计划投入“甜叶菊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32,976.59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为投入“工业大麻提取及应用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同时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等资金全部用于新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秦本军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