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2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康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夏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殷夏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164.03万元,减少69.01%,主要原因系期末持有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2.预付帐款较上年末增加769.58万元,增加112.25%,主要原因系期末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54.60万元,增加38.21%,主要原因系期末应收暂付款增加所致。4.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17.28万元,增加93.29%,主要原因系期末预交所得税增加所致。5.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611.56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公司2020年1月1日将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商品销售款不含税部分重分类调增至合同负债列报,将税额部分列入应交税费项目列报所致。6.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1642.64万元,减少70.12%,主要原因系本期发放上期应付职工薪酬所致。7.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576.38万元,减少51.86%,主要原因系本期缴纳上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期末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8.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末增加5.92万元,增加40.59%,主要原因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相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579.42万元,减少98.63%,主要原因系上期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取得收益所致。1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1.33万元,增加155.10%,主要原因系本期非有效套期保值公允价值变动所致。1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57.16万元,减少969.17%,主要原因系本期计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12.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5.25万元,减少1414.20%,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减少所致。1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26.19万元,减少73.02%,主要原因系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480.51万元,减少56.59%;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0.02元,减少57.14%,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转让子公司股权的收益计入投资收益而本期无此类收益所致。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607.16万元,增加335.65%,主要原因系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较上年同期上升所致。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50.64万元,减少156.64%,主要原因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上期收到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现金所致。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502.57万元,减少60.95%,主要原因系上期增加项目贷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9年12月29日,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号楼三楼电镀车间发生火灾事故。经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火灾对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影响为15,739,884.00元。公司已就本次火灾事故涉及的资产损失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已受理公司报案,报告期内核损理赔工作尚未结束,保险理赔金额尚未确定,待公司收到相关理赔款项后将计入下期营业外收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2020-015)。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康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