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作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美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龙小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与《抵押合同》,并收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返回的上述合同及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上述抵押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祖传夫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选举祖传夫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3.公司收到因实施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工程房屋征收项目(宝安区段)的需要,政府依法征收公司承租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黄峰岭工业大道部分建筑物的补偿款,共计人民币36,089,28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4.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信资产”)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因邦信资产通过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5.74%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邦信资产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关于向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已于2020年4月2日与关联方邦信资产正式签署了《借款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