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纪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达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于2017年1月12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议案》。公司按照《天津汇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章程》已于2017年6月汇入资本金950万元。2020年3月,公司接到天津雷沃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在筹建过程中,因个别发起人不再符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金融租赁公司发起人条件,部分发起人亦未能按照《天津汇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要求汇入资本金,从而导致金融租赁公司无法成立,因此决定终止金融租赁公司筹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拟投资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尚未注册成立,公司已汇入的资本金950万元已经退回。 2、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德国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向控股子公司德国新时达电气有限公司增资250万欧元(约1938万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缴款当日的汇率计算)。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审核办理过程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纪翌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