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告编号:2020-040 2020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松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美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597.00万股,其中: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28.55万份,限制性股票368.45万股;首次授予权益总计517.00万股,预留80.00万股。 2、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91名变更为288名,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86名变更为283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272名变更为269名;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8.55万份变更为178.25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38.45万股变更为337.75万股。同时,董事会认为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同意以2018年8月22日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相应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4、2018年9月18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事项,最终向28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177.45万份,向26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36.95万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5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350ZB004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至2018年9月3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5、2019年3月28日,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未达到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达到相应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以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达到相应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6月26日办理完成,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7、2019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19年7月2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6名激励对象授予49.00万份股票期权(剩余1.00万份股票期权取消授予),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5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8、2019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注销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64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32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9年9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最终向172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48.20万份,向13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9.60万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6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34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至2019年9月2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10、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刊登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2月25日办理完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1、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7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00万份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3.8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刊 登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若债权人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二)对外投资实施情况: 2020年1月20日,公司与江苏特丽亮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特丽亮”)及其原股东共同签署了《投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13,50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江苏特丽亮,增资后公司持有江苏特丽亮约20.77%的股权。江苏特丽亮成立于2010年11月12日,目前注册资本为13,165.8903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真空镀膜等表面处理业务,为全球高端客户提供3C、医疗器械、汽车等产品的表面处理服务。公司与江苏特丽亮在业务、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关和协同性,投资后,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盈”发展。江苏特丽亮已于2020年3月18日完成本次增资相关商事变更登记手续。 (三)重要事项进展披露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19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67),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2019年6 月1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9,8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39.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5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609,229.58元(不含交易费用)。 4、公司于2019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27,23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6%,最高成交价为40.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717,275.34元(不含交易费用)。 5、公司于2019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24,97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40.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1,333,164.33元(不含交易费用)。 6、公司于2019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截至2019年8月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07,47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9%,最高成交价为40.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314,348.30元(不含交易费用)。 7、公司于2019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截至2019年8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