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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0-040 证券代码:00261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灼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业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业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概述 2020年第一季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生,对全国人民的健康安全和社会各方面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东方精工积极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与全国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一道共同抗击疫情。在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体员工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按照各级政府的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复工复产。报告期内整体主营业务保持了相对稳定的态势,未发生因疫情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出现显著变动的情形。 疫情对公司国内业务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仅造成短期、暂时性影响,主要为复工时间较往年有所延迟、采购供应可能出现暂时迟滞、营销服务因交通不便暂时受阻等。上述因素对各国内业务主体2020年第一季度的正常经营影响较小。 2020年第一季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收益同比显著增长,对公司2020年一季度整体损益情况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汇总 (一)推出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了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稳定团队、振奋士气、集聚人才、提升业绩”的目的,公司在2020年第一季度推出了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2700万股作为激励股份,其中首次授予2,285.00万股,占总股本的1.48%;预留415.00万股,占总股本0.2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5.37%。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元/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2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获得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3月27日。 (二)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流 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原计划投资项目“普莱德溧阳基地新能源汽车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因公司整体转让普莱德100%股权而与东方精工不再有任何层面的关系,该募投项目的继续实施已经不具备任何的商业合理性和可行性。鉴于此,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实上已经在2019年底公司出售普莱德股权交割完成的同时自动终止。 鉴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终止,为有效使用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业、增强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进而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约110,779.0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获得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额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修订公司章程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如总股本等)发生变化,以及《公司法》、《上司公司治理准则》等上位法在2018年~2019年期间发生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推动创造一个相对稳定的内外部发展环境,使得公司能够集中精力发展公司“高端智能装备”主业等方面因素,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2020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