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1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举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歌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园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新疆浩源公司及其子公司新疆龟兹浩源天然气管道输配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提供借款,2019年度共借款53,710.00万元,2019年12月30归还了570.00万元借款。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述资金占用形成的其他应收款余额53,140.00万元和应收利息余额1080.58万元(其中龟兹浩源被占用本金及利息合计8,352.39万元)。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该事项目前无最新进展。 新疆浩源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为关联方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友邦”)的采购交易出具了《履约担保函》,新疆浩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被法院扣划银行存款6,007.51万元。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披露了《账户被冻结及资金被划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新疆友邦于2020年2月10日归还占用资金1000万元,见《关于控股股东关联方归还部分占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2020年3月5日归还剩余占用资金5,007.51万元,并按占用资金的时长,以当年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归还占用资金利息79.85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新疆友邦归还上述资金6,007.51万元,并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利息79.85万元。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