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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1969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刘明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颜区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区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情况: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公告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回售条款,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海矿01”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和《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海矿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并于2020年2月18日、2月19日、2月20日分别披露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海矿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海矿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以及《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海矿01”公司债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17海矿01”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2020年2月21日至2020年2月25日)内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17海矿01”公司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7海矿01”公司债券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200,000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00亿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0张。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对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7海矿01”实施回售,并支付了2019年3月27日至2020年3月26日期间的利息。鉴于本期债券已全部回售,且资金已于2020年3月26日发放完毕,因此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4月8日提前摘牌。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