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57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尹新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虎治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虎治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因此公司于本季度报告中披露的“2019年度”的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2019年度财务数据请以公司于2020年5月16日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说明: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网点数量大幅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约10.0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75%,其中线下直营渠道收入6.8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05%。为应对疫情影响,公司于报告期内及时调整经营措施,一方面加大线上业务拓展力度,结合多元化的 营销手段,满足特殊场景下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探索新的零售路径,包括微信营销、淘宝直播、与网红合作直播、会员营销等方式,通过新零售渠道打通与顾客的无缝连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1.1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分析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公司名称事项 为积极借助新疆地区在纺织服装产业的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的议案》,拟将公司注册地址迁至“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创新广场D座20层2008室”,并相应变更公司名称为“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于 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7)。 (二)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 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披露了《拉夏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0),内容关于南部县美好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乐微服饰有限公司(下称“成都乐微”)及成都拉夏贝尔服饰有限公司(下称“成都拉夏”)承担因撤出商场并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对其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租金134.56万元及违约金,赔偿损失2,500万元等。经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判决成都乐微赔偿789.7万元,成都拉夏对此负连带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已根据二审判决执行。公司认为该二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错误,判决成都乐微需承担之赔偿金额过高,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乐微拟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三)原控股子公司杰克沃克破产清算事项进展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杰克沃克(上海)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沃克”)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3破16号《民事裁定书》,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杰克沃克(上海)服饰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2月21日,杰克沃克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3破16号《决定书》,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摇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指定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杰克沃克破产管理人。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公司丧失对杰克沃克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及2020年2月25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6)及《拉夏贝尔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5)。 (四)公司A股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0年5月16日,目前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将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A股股票将在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在公司A股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方案暨稳定股价措施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并经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9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不低于5,000万元,回购期限为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截至2020年3月21日,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3,573,200股,用于回购的金额为2,000.99万元,实际回购金额与回购方案存在一定偏差。 为积极履行公司回购承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A股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拟将回购A股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延长六个月,即将公司回购A股股份实施期限截止日期调整为2020年9月21日,并相应调整后续回购的资金总额。后续公司拟通过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有效盘活公司长期存量资产、优化公司资金管理规划及进一步提升自身盈利能力等方式,解决流动资金缺口,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回购A股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0)。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