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 [财报]:乾景园林: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 发现报告

乾景园林: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乾景园林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回全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收购汉尧环保股权的事项 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7.38%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41,315.04万元收购张新朝、崔月先等7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汉尧环保28,691,000股股份,占汉尧环保总股本的比例为57.38%(详见公告:临2018-032)。公司共向交易对方支付18,000.00万元收购汉尧环保1,250万股股份,占汉尧环保总股本的25.00%(详见公告:临2018-054、临2019-006)。 根据情势的变化,因《购买资产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经过重新谈判,各方同意对《购买资产协议》中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业绩补偿等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比例、价款及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由现金收购汉尧环保57.38%股权变更为现金收购汉尧环保25%股权,同时调整标的价格和原业绩承诺等相关事项,本次收购方案变更避免继续加大投入可能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及对主营业务资金占用的不利影响(详见公告:临2019-089)。 2.投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1)2017年12月27日,公司与福州市林业局、福州市永泰县政府签订《福建永泰森林康养特色小镇项目投资建设意向框架协议》,拟开发建设森林旅游和康养等相关产业和配套设施,计划总投资约20亿元。截至目前,项目公司(福建五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5月10日成立,项目已在永泰县发改委立项,项目涉及林地的使用手续已报相关林业部门审批。2018年8月,该项目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列入首批国家森林小镇建设试点名单。2019年2月,项目总体规划通过永泰县政府审批,并报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截止目前尚未批复。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2)2017年9月28日,公司与宜宾市兴文县政府、四川同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兴文县仙峰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拟在兴文县仙峰苗族乡境内投资建设休闲旅游度假项目,包括森林公园、康养小镇等,计划总投资约26亿元。项目公司已成立,目前正在编制项目策划方案、规划方案、项目可研报告,并进行旅游资源勘探勘察,相关土地调整已报市政府,待审批。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3)2018年1月16日,公司与攀枝花市东区政府签订《花城森林公园项目框架合作协议》,拟建设花城森林公园,计划总投资约5-7亿元。框架协议签订后,双方对项目规划和建设进行了多轮谈判,在个别关键性条件上没能达成一致,双方一致同意不再进行更深一步的合作,原框架协议自然终止。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