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银龙股份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谢志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志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建慧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数量为1,910,000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7,978,399.01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尚未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0日、2020年4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即以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0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841,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1,91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345,400元。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止目前,股东大会尚未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2个月内实施完毕。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