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晶丰明源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胡黎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星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星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32,331.80元,同比上升76.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567,145.35元,同比上升22.89%。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 1、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事项。 根据《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1.9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6,160万股的4.5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5.9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6,160万股的3.67%;预留5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6,160万股的0.9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1月2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36元/股,向211名激励对象授予225.96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2020年1月20日收盘价)-授予价格,为82.01元。 上 述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0年1月4日 及2020年1月21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因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将累计计提股份支付费用3,899.94万元,预计存在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风险。 上述预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以公司发布的定期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