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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代码:600787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韩铁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艳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盛在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1)上海睿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卉”)因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起诉本公司、本公司大连分公司、第三人大连中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公司”),要求本公司及大连分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4,838.74万元。后来上海睿卉撤诉,然后在朝阳法院再次起诉本公司及大连分公司、第三人中稷公司,要求本公司及大连分公司赔偿其借款本金损失2,100万元及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损失。朝阳法院判决本公司、本公司大连分公司对(2014)朝民初字第23177号民事判决确认的债务经强制执行后,原告上海睿卉的债权仍不能清偿部分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上海睿卉的其他诉讼请求。详情请查阅2020年4月1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目前,公司已按照法院判决履行30%的补充赔偿责任,向原告上海睿卉支付1660.21万元。 (2)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详情请查阅2020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储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