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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节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证券代码:00082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戚晓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赣证调查字201901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详情参见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针对上述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函件沟通,神雾集团已书面确认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鉴于神雾集团目前处境,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补偿义务客观上无法履行,则以现金补偿3,246,023,191.98元。目前神雾集团正在与各债权人积极沟通债务清偿方案,化解危机,待流动性问题解决后将履行补偿义务。 3、公司因违规对神雾环保担保,被司法划转1,577.0129万元,公司已向神雾环保去函,要求其尽快偿还公司损失。 4、公司控股股东因未及时履行对上市公司承诺的补偿义务,报告期内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详见公司2019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 5、因此前两次拍卖均未完成全部程序,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1,380,000股股票将于2020年4月26日至27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上再次拍卖。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2020年3月10日收到南京中院关于中国银行南京玄武支行与公司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书,公司需对子公司江苏院1亿元借款承担部分担保责任,目前中行已提起上诉,具体担保金额需待二审判决后确定。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