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59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郭俊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再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胥翠芬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18.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28.2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加2.57个百分点、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21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汽车催化剂、贵金属资源循环利用以及贵金属供给服务等业务利润增加。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分析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40.1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预收款增加; 2)衍生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1,925.3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套期工具持仓浮动盈利增加; 3)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65.80%,主要原因是采购原废料款增加; 4)合同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9,548.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部分应收账款调整至合同资产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623.4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支付贵金属集团产业园厂房定制合同进度款; 6)交易性金融负债较年初增长69.4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贵金属租赁增加; 7)衍生金融负债较年初减少95.0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套保业务持仓量减少,套期工具持仓浮动亏损减少; 8)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90.4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开具的国内信用证到期付款; 9)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减少95.8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 10)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07,641.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以及期末预收货款增加; 11)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31.4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发放2019年度绩效工资; 12)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119.7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 13)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332.6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合约套保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14)专项储备较年初增长488.2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增加。 (2)利润表分析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69.8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缴纳的增值税增加,相应的增值税附加增加; 2)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0.7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国六项目试验费减少;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3.7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借款利息支出增加; 4)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29.9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增值税退税增加及收到稳增长促发展先进企业扶持资金240万元;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1.9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套期保值平仓部分收益增加;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568.4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套期保值业务持仓部分的浮动盈亏影响; 7)信用减值损失转回较上年同期减少89.7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转回减少;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978.1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发生防疫捐赠支出;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38.4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主营业务利润增加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10)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467.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现金流量套保有效部分平仓损失金额1,467.74万元,本报告期无现金流量套保影响。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8,909.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到的预收账款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多流出16,246.9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支付贵金属集团产业园厂房定制合同进度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7.9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配股募集资金影响。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1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投资建设“贵金属前驱体材料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前驱体项目”),并由公司与控股股东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金属集团”)签订前驱体项目的《厂房定制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双方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推进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截止本报告期末,贵金属集团按合同的约定完成了前驱体项目厂房主体建设并通过了建设方、设计、监理、勘查、施工、检测六方责任主体现场验收,取得高新区质监站验收合格。贵金属集团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交付了验收合格的厂房。根据合同约定,本次厂房定制预计交易价款约2亿元,公司已向贵金属集团支付价款合计1.8亿元。 其中包括:按合同3.1条之规定支付的定金2000万元及按合同3.2条之规定支付的项目进度款16,000万元。 为进一步保障项目的高效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贵研化学材料(云南)有限公司(简称“贵研化学公司”)。并经公司、贵金属集团协商一致,同意将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贵研化学公司,并在公司与贵金属集团签订的合同基础上,由公司、贵金属集团及贵研化学公司三方签订《贵金属前驱体材料产业化项目厂房定制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截止本报告公告日,贵研化学公司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获得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及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