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章卡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利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758,020,428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750,390,078(758,020,428-7,630,350)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说明: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892.77万元,2019年1-3月为301.74万元,2018年1-3月为423.64万元,本期增加较多的原因主要为政府补助政策变化及相关补助项目时间性差异,本期收到的社保费返还、稳岗补贴、税收返还和外贸补助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0.9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现以及使用应收票据支付原辅材料采购款等因素所致。(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826.0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3)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7.17%,主要系报告期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44.79%,主要系职工2019年末的工资、奖金等薪酬在报告期支付所致。(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3.12%,主要系报告期末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9.78%,主要系报告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9.76%%,主要受国际汇率影响,上年同期为汇兑净损失,而报告期为汇兑净收益所致。(3)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23.83%,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4)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1.88%,主要系报告期理财产品收益和参股公司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41.46%,主要系报告期末计提准备金的应收款项余额较期初减少,相应冲回坏账准备金所致。(6)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5.09%,主要系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8.79%,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60.89%,主要系报告期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各项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而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公司收到保险公司对台风损失的赔款等综合原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8.0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业务为净流出,而上年同期为净流入原因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85.57%,主要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共同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922亿元的价格将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尚须国防科工局批准。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