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地矿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04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宝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令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因公司为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济南市和平路支行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因此代为偿还19,991,339.47元,公司于2019年6月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诉求判令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同时因公司与济南开发区星火科学技术研究院及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就上述担保签署《反担保合同》,公司诉求判令济南开发区星火科学技术研究院及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迟少留、车春玲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020年4月20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9)鲁0102民初6518号,判决被告山东泰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公司代偿款19,991,339.47元并支付利息;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