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总结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67.15亿元,同比增长11.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亿元,同比增长40.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72亿元,同比增长26.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72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16.07%。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8元,同比增长6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60%,上年同期为1.22%。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255.01亿元,同比增长5.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73.38亿元,同比增长2.2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合计为0.62亿元。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0,250家。
- 前10名股东中,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8.78%,上海嘉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7.11%,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5.16%,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6%。
- 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系一致行动人关系。
- 前10名股东均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资产负债表项目:应收票据增长256.78%,主要系建工板块收到应收票据增加;应收账款下降31.85%,主要系本期回款增加减少应收购房款;预付账款增长55.42%,主要系本期预付土地款及工程款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均为本期新增列报科目;短期借款下降36.80%,主要系本期优化融资结构、置换偿还短期借款减少;预收款项下降99.99%,主要系报告期适用新收入准则,大部分金额转入合同负债。
- 利润表项目:财务费用增长136.77%,主要系海外债汇率变动等导致财务费用增加;资产减值损失下降45.02%,主要系本期转回以前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投资收益增长57.43%,主要系本期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其他收益增长151.44%,主要系本期政府部门奖励金增加;营业外支出增长275.87%,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增加。
- 现金流量表项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116.07%,主要系联营合营企业经营回流款项净额较上期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436.07%,主要系本期购买子公司及联营、合营企业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126.61%,主要系本期控制有息负债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成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下降347.26%,主要系本期投资流出增加,融资净流入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股份回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等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主要涉及公司2019年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取地、融资安排、在建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进度、取得项目等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五、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公司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主要涉及公司2019年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取地、融资安排、在建项目开发建设和销售进度、取得项目等情况。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67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腾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晓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