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黄东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俊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汉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备注:1、公司2019年7月收购了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2020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0.96%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收到建宁集团退回往来款6,143.16万元;二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因南宁市区留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金额较大,报告期内不需缴纳增值税,因此收到的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同比减少1,386.49万元。 3、2020年1-3月净利润同比下降46.46%的主要原因:一是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30.78%,其中利息支出净额同比增加1,294.90万元,同比增长34.89%,汇兑净损失同比增加2,164.61万元,同比增长199.03%;二是收到的污水处理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同比减少1,386.49万元。 4、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55.41%的主要原因:一是净利润同比下降46.46%;二是2019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147,162,179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备注:计入2020年1-3月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为本公司2020年1-3月收到的上市公司再融资奖励、发行中期票据补助、2020年1-3月项目建设扶持资金、以奖代补资金、中央财政拨款、拆迁补偿款按资产使用年限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等,详见下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973,0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467,577.0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