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张镇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管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如下: 疫情期间,零售端各类终端门店营业周期缩短、营业时间减少、与疫情相关的治疗领域药品限售或禁售、终端客单量减少,受前述影响,公司高毛利品种销售收入有所下降,OTC整体业务营业收入也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各类医疗终端医疗资源集中救助新冠疫情,医疗端非抗疫科室接诊量下降,整体医疗端常规业务收入大幅减少,受前述影响,公司处方药业务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同时,在带量采购、医保控费、国谈品种降低药价等系列的政策影响下,药品盈利空间收窄,公司医药批发业务一季度毛利额减少,使公司净利润下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不适用1、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公司于2008年9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做出的股份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哈药集团。 承诺内容: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资产注入承诺事项已经履行完毕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前述期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限售期满后,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每股14元(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哈药集团无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2、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公司于2012年1月9日实施完成了向哈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哈药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出的关于与哈药股份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方:哈药集团。 承诺内容:为避免哈药集团及现在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附属公司和其他受哈药集团控制的公司与哈药股份的潜在同业竞争,哈药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在现有业务以外新增与哈药股份及/或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哈药股份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如哈药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哈药股份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将立即通知哈药股份,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还保证不利用哈药股份控股股东的身份进行任何损害哈药股份的活动。如果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因违反本承诺而致使哈药股份及/或其下属公司遭受损失,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哈药集团无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635,649.27元。面对新冠疫情对公司产品销售的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扭转亏损局面。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然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