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公司负责人欧辉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学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将全资企业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珠海港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作为资产包,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挂牌底价为223,176,902.85元。经交易中心确认,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该资产包最终受让方。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19年1月2日、2019年3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19-005、2019-020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根据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拟收购广州粤港澳国际航运有限公司6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3,347.96万元。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1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号2020-001公告。报告期内,上述股权收购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适用√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