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2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关玉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延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合规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1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2元/股(含本数),预计回购数量:2,272,728股-4,545,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0.78%,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75,1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最高成交价14.60元/股,最低成交价14.14元/股,回购价格均未超过22元/股,累计支付的自有资金总额为2,276.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适用□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