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608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3.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3公司负责人李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兼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婉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5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包括两大部分:时尚鞋履业务以及移动互联网营销业务。 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社会经济运转受到严重冲击。对公司业务的影响一方面对线下实体零售店铺冲击巨大,另一方面体现在移动互联网广告行业中广告主预算及媒体投放等业务均有所下滑。 2020年1月份初时尚鞋履业务延续稳定态势,并逐步加大线上业务包括直播平台、微信小程序(微商城)等,加速线上线下进一步融合。从1月份中下旬开始疫情爆发对线下实体店铺冲击逐渐扩大,1月底至3月初公司线下实体店铺大部分均处于闭店停业状态,疫情加速了公司于线上业务开拓。为应对疫情期间,基于公司在前期对全渠道营销、全渠道商品一体化运营的布局与积累,公司各品牌及营销推广部门快速响应,创造了更多线上线下进一步融合的机会,如增加各大平台的品牌/店铺直播,增加直播时长,提高直播质量输出更多优质内容如品牌介绍,科普专业知识等增加互动,以满足消费者在疫情期间因消费观念及消费方式变化而呈现的各种“云消费”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线上业务同比增效明显:电商业务收入增长77.25%,收入占比从2019年占比20%提升至30.53%,电商业务毛利率提升至61.38%。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3.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二)行业、产品经营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因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直营店及部分电商平台店铺营业收入由“净额法”改为“总额法”,故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均为新收入准则之营业收入,上年同期收入为原收入准则统计口径“净额法”。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包括两个部分: (1).时尚鞋履业务:公司为时尚女鞋行业领先的多品牌全产业链运营商之一,主要从事时尚女鞋、包袋及配饰的研发、生产、分销及零售业务。 (2).移动互联网营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小子科技业务板块,主要包括移动应用程序推广与分发、以及程序化广告推广。 2、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3、报告期时尚鞋履板块之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3.6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计划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公司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6号),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7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8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