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隆鑫通用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涂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俐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经营业绩说明 受疫情的影响,公司复工复产时间晚于去年同期,2020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18亿元,同比下降29.45%,其中实现出口营业收入10.23亿元,同比下降26.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6亿元,同比下降47.41%;实现扣非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0.82亿元,同比下降57.24%。 摩托车及发动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73亿元,同比下降20.87%;其中,公司“无极”系列摩托车实现营业收入6,728.88万元,同比增长118.47%;通用机械产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0亿元,同比下降33.31%;商用发电机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同比下降30.63%;四轮低速电动车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27亿元,同比下降75.51%;高端零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4亿元,同比下降36.71%。 2、财务状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123.51亿元,较年初减少5.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0.36亿元,较年初增加1.55%;每股净资产3.43元,较年初增加1.78%。 ③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⑤现金流量表项目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收到广州市中级法院以邮寄方式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中安物流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隆鑫机车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承担该案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司于4月9日收到开庭传票,广州市中级法院将于2020年5月15日开庭审理中安物流诉隆鑫机车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