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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鸿集团: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27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汇鸿集团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1.3公司负责人张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单晓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卫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2.2.1主要财务指标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9.49%,主要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于2020年1月开始爆发,新冠疫情及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公司2020年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下降98.99%,主要系受资本市场低迷及波动影响。 2.2.2经营情况概要说明 报告期内,自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第一时间成立由公司董事长张剑任组长的汇鸿集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四个工作组,建立疫情每日上报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江苏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加大各类防护物资特别是医用防护物资的采购力度,有效增强供应链运营能力及物资保障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客观分析了新冠疫情对公司可能带来的影响,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来最大限度地化解危机、转危为机,努力切实做到“看对势、踩对点、做对事”。公司密切关注所在行业的发展动态,力求充分利用此次疫情引发的国际贸易格局重塑、供应商全球再布局、采购商国际营销网络重新调整等新情况,以变应变,进一步在创新模式、创优服务上多做文章,努力打造自身竞争新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与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在供应链运营与金融投资等方面深化合作,联合打造秦淮金融科技产业集聚区。公司分别与日照港集团和徐工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在大宗商品的供应链运营、环保产业、物流运输、国际贸易和金融投资等领域与两大集团展开全面合作。公司通过精准聚焦主营业务板块运营,围绕重点商品、重点客户、重点市场,全面寻找“后疫情”时代的新伙伴、新发展、新机遇、新希望,创造性地促进疫情中、疫情后企业的转型发展。 2.3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于2020年1月开始爆发,新冠疫情及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公司2020年的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