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HainanDadonghai Tourism Centre(Holdings)Co.,Ltd.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披露日期:2020年4月25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符宗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符宗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收到三亚供电局《律师函》事项:经三亚供电局初步核算,自2006年7月至2016年4月少计南中国大酒店用电量10313373千瓦时。目前,公司就相关事项与三亚供电局尚在进行沟通、协商,尚无协商结果。 2、诉讼事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1996年10月16日和1996年12月26日向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76万元和455万元,两项借款共计731万元,至今未还。公司向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目前,该案已开庭,尚未收到法院裁决书。本案借款,公司已于2008年全额核销。目前,公司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3、诉讼事项:2018年5月31日,三亚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向公司南中国大酒店发出社会保险费期限缴纳通知单,责令公司南中国大酒店限期缴纳发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欠缴社会保险费以及滞纳金和利息共人民币286200.36元。2018年5月17日,三亚市地方税务局从公司南中国酒店存款中扣划了该笔款项。根据公司南中国大酒店、孙洪杰双方签订的《南中国大酒店目标经营管理责任书》的约定,2011年5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发生的社会保险费属于孙洪杰负责款项,该笔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发生在孙洪杰负责的目标经营管理责任期间,由孙洪杰负责承担缴纳。至今,孙洪杰未向公司南中国大酒店偿还该笔垫付款项。为此,公司诉至法院。2020年2月25日是,公司收到了法院判决书,判决孙洪杰自该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向公司偿付垫付的社会保险费以及滞纳金和利息共人民币286200.36元。目前,该判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公司股票因罗牛山筹划履行承诺事项于2017年2月15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8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未通过《关于<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预案)>的议案》等12项议案。2017年8月15日,公司发布公告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于8月17日开市起复牌。 2017年12月4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承诺期限的议案》,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的重组承诺履行期限自2017年12月27日起延长2年,即重组承诺履行期限截止日期变更为2019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2日,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此项议案。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018年1月31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通知》,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海A、大东海B,证券代码:000613、200613)于2018年1月31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8日开市起复牌,并于2018年2月14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目前,公司未有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二0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