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东方创业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季胜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瞿元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显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60.8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松公司货款周转速度加快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94.68%和94.74%,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高南公司收到了动迁补偿款,而今年无此因素。此外,因新冠疫情,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部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分析 变动主要原因: (1)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了106.25%,主要原因是由于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收益有所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9.29%,是由于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512.12%,主要原因是受资本市场变化影响,公司发行的可交债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9.71%,主要是由于期末公司根据应收账款金额、账龄等各种因素以及现有证据作出判断,计提的坏账准备有所增加; (5)资产处置收益和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了100.00%和70.80%,主要是去年同期高南公司收到了动迁补偿款,而今年无此因素; (6)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了90.47%,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物流集团处置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7)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86.50%,主要是由于疫情影响发生的非经常性损失; (8)其他综合收益比去年同期减少了82.72%,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华安证券的市场价格上涨幅度大于本报告期。 单位:人民币元 变动主要原因: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去年同期增加1393.85%,主要是子公司东松公司购买了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在建工程比去年同期增加99.40%,主要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物流集团增加了对洋山基地工程的投入; (3)短期借款比去年同期增加79.11%,主要是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泰公司和物流集团向银行贷款,增加了短期借款; (4)应付票据比去年同期减少98.83%,主要是由于东松公司的应付票据到期结算; (6)应交税费比去年同期增加32.83%,主要是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松公司业务规模增加,应交增值税较期初有所上升; (7)长期借款比去年同期减少30.84%;主要是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物流集团归还了部分银行长期借款。 (8)非流动负债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0.18%,主要是由于公司发行的可交换债券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变动主要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60.8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松公司货款周转速度加快;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7.87%,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子公司物流集团增加了对“物流天下”项目投入,而本期无此因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565.93%,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发行了可交换债券,偿还了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提供的委托贷款,同时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利泰公司新增了银行短期借款,现金净流入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9年5月,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拟以公司持有的创业品牌公司60%股份与东方国际集团持有的荣恒公司100%股权、外贸公司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东方创业拟向东方国际集团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向纺织集团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新联纺公司100%股权、装饰公司100%股权、国际物流公司100%股权。 公司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议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详见临2019-063和临2020-013号公告。2020年3月25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有条件通过,详见临2020-016号公告。2020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发出的会后二次反馈意见,根据二次反馈意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对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2)2020年4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上海东香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480万元与控股股东东方国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沈德海合资设立医院管理公司。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目前设立医院管理公司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3)2019年3月,公司以持有的华安证券股票发行了可交换债券,融资金额1.5亿元。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完成“19东创EB”债券的付息,详见临2020-010号公告。截止报告期末,尚未有债券持有人对公司本期可交换债券行使换股的权利。 4)2019年4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理室实施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方案的议案》,为减轻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履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同意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实施对2020年2、3月中小企业房屋租金减免方案,预计免除租金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含公司本部以及控股子公司),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07%;预计本次免除的租金对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为79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7.03%。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期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