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515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〇二〇年四月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王耀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宜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0年2月8日披露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4亿元(含),不超过2.28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020年2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0年2月2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020年3月2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7,599,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回购最高价格25.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2.93元/股,回购均价24.2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84,538,556.30元(不含交易费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