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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工程: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04-24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0-018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曲思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文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53.07%,主要系支付工程总承包工程款及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减少36.64%,主要系票据到期托收和供应商款项背书所致。 (3)预付款项: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49.62%,主要系预付总包工程款所致。 (4)存货:报告期末存货比期初减少48.67%,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总承包合同存货调整为合同资产所致。 (5)合同资产:报告期末合同资产比期初增加100.00%,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新增科目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25,514.23%,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和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77.58%,主要系1万吨/年高端催化剂技改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104.05%,主要系对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50.41%,主要系发放2019年度绩效奖所致。 (10)应交税费: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89.04%,主要系上缴2019年第四季度所得税和本期利润减少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总收入:报告期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58.57%,主要系受新冠疫情影响,营业收入减 少所致。 (2)营业成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67.85%,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成本相应降低所致。 (3)税金及附加: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57.63%,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税金及附加相应减少所致。 (4)其他收益:报告期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收到研发投入补助和稳岗补贴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青岛联信出售股票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139.68%,主要系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7)营业外支出: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49,925.00%,主要系本期向临淄区红十字会捐款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31.41%,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1.79%,主要系一季度回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9.81%,主要系发放2019年度年终绩效奖所致。 (3)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7.80%,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和备用金减少所致。 (4)报告期取得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青岛联系处置债务抵偿所得股票所致。 (5)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94.36%,主要系青岛联信支付购买房产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8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在新疆独山子签订了《炼化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采购合同》及《建设工程服务合同》,公司承担独山子石化加工轻烃炼油及乙烯优化调整项目(炼油部分)-5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EPC总承包工作,合同总价款为22,480.56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19,506.31万元,累计收款19,707.94万元。 2、2018年8月24日,公司与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在榆林市签订了《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公司承担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合同总价款为12,087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5,768.82万元,累计收款5,077.08万元。 3、2017年10月16日,公司与淄博齐恒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临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下属独资企业)在淄博市签订了《齐鲁化学工业园高分子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217,878,777.00元。地方政府对此项目高度重视,并在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临淄区十三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要求:“塑料加工产业要以提升产业素质、实现高端发展为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塑料高分子产业园建设,整合提升区内现有塑料加工企业,积极引进一批行业先进技术、领先项目,推动塑料产品结构性变革。”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环保要求趋严,业主方一直未向公司下达开工通知。截止本次《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该项目仍处于停顿状态,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动导致的取消风险。公司将积极与业主方沟通,就本项目事宜尽快拿出确定性意见,并及时公开披露。同时,公司将继续做好市场开发及在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实现公司业务平稳运行。 4、2016年3月1日,公司与中广核太阳能德令哈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签署了《中广核德令哈50MW光热项目热传储热系统EPC总承包合同》,公司负责电站导热油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熔融盐储热系统及配套的辅助工程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55,958,877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2,346.02万元,累计收款19,944.40万元。 5、2020年3月12日,公司被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确定为《齐鲁分公司炼油厂油品罐区紧急切断阀安全隐患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人,中标价暂定8,499.4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曲思秋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