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旭升股份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徐旭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建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建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经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10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9号)。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2月14日颁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公司根据新政规定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已报中国证监会换发核准批文。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