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2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统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翊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9年8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议案,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投资《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2019年9月1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劵有关问题的批复》(汕国资[2019]120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用于投资《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目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正处于中介机构尽职调查阶段。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时间较长,目前尚未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