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43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彭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胥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海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第三大股东签署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公司控股股东彭朋先生、第二大股东宁波博创金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创金甬”)、第三大股东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富海”)分别于2018年12月18日及2018年12月19日与南通东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柏文化”)签署了《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拟分别转让其持有的东方网络5.84%(合计44,000,000股股票)、6.71%(合计50,592,469股股票)、6.71%(合计50,592,469股股票)的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票”)于东柏文化。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博创金甬已于2018年12月25日与东柏文化签订了《表决权委托书》。2019年1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委托书>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彭朋先生于2019年1月16日与东柏文化签订了《表决权委托书》。本次签署《表决权委托书》后,东柏文化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94,592,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5%,同时,彭朋先生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8,173,3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鉴于彭朋先生与东柏文化的一致行动安排,东柏文化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142,765,852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4%。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东柏文化,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宋小忠先生。彭朋先生、博创金甬和东柏文化因表决权委托事项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19年4月18日,南通富海与东柏文化签署协议,解除了原《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南通富海不再依据原框架协议向东柏文化转让6.71%(合计50,592,469股股票)的股份。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敏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