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日期: 2026-04-2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风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的公司,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该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在近二十年的行业深耕中,公司获得了多项成果和企业荣誉。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项目开发为基础、资本运作为抓手、科技创新为驱动的战略,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并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新能源发电的市场份额,并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推动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研发项目,打造中国新能源领域的一流上市公司。 1、问:请问公司2026年一季度经营业绩表现情况? 答:202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8亿元,同比下降1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亿元,同比下降33.11%。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26年一季度江苏地区风况不佳,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风速降低,风电项目发电量减少。 2、问:目前江苏省参与竞价并纳入增量机制电量的新能源项目有投产时间要求吗?公司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获得机制电价后,还能参加绿电交易吗? 答:按照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的《2025-2026年江苏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组织公告》,要求申报主体为2025年6月1日(含)-2026年12月31日(含)投产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根据江苏省发改委印发的《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参与竞价并纳入增量机制电量的新能源项目,应按照申报时间投产,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晚于申报投产月份,但不超过6个月时,省电力公司根据延期天数扣减一定违约金。公司青口盐场渔光一体化发电项目作为已纳入机制的项目,项目机制电量的比例占其上网电量的比例不高于90%,机制电量不再参与绿电交易,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机制电量以外的上网电量可 参与绿电交易。 3、问:公司未来的重点发展领域和战略规划是什么? 答:公司将围绕海上与陆上、省内与省外、集中式与分布式等全场景项目布局,力争实现“十五五”期间新能源装机总量跨越式增长,并适时布局储能、新能源制氢、零碳园区及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领域,加大创新投入力度,致力于建设成为一流新能源上市公司。 4、问:公司是否规定了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答: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问:江苏省近期绿电成交价格是多少? 答:根据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2026年江苏省内电力市场年度绿色电力交易结果公示》,本次交易电量17.81亿千瓦时,加 权均价404.94元/兆瓦时,其中绿色电力环境均价21.71元/兆瓦时。其中:风电成交的加权均价412.02元/兆瓦时,绿色电力环境均价28.48元/兆瓦时;光伏成交的加权均价399.65元/兆瓦时,绿色电力环境均价16.65元/兆瓦时。 6、问:公司是否考虑发展绿电直连项目? 答:为满足新能源就近消纳需要、用户绿电消费需求、为用户降低用电成本提供更多选择,2025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目前公司尚未有已落地绿电直连项目,但在积极摸排对接有关项目资源。后续如有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公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