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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机构调研纪要

2026-05-14 发现报告 机构上传
报告封面

调研日期: 2026-05-14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自行车业务,包括生产、装配、采购、销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等。公司坚持传统业务模式发展为主,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模式转型,积极拓展电商业务模式。此外,公司还推进了重组方遴选工作,并启动了运动体验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期业务升级衔接工作。 1、请问管理层,珠宝黄金业务的具体增长原因?这种高增长在今年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5 年收入与 2024 年收入相比,增长约27%,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1)公司珠宝黄金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在产品开发、质量管理、供应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不断增获客户信赖和订单,客户群体进一步充实扩大。(2)黄金价格上涨,公司黄金制品销量增加。关于公司今年的经营情况,后续请关注公司对外披露的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的相关章节内容。感谢您的关注! 2、公司将采取哪些市值管理措施增强投资者信心?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 2025 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公司目前没有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没有披露估值提升计划。感谢您的关注! 3、未来是否有提升 ROE 的具体目标?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继续努力开展黄金珠宝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努力拓展新客户,维护老客户,优胜劣汰,促进客户群体进一步充实壮大;加强产品开发,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创新工艺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转化运用等措施,不断提升公司差异化优势与市场竞争力,促进经营业务的发展,以努力提高盈利能力,积极回报投资者。感谢您的关注! 4、Q4 营收 1.58 亿元与 Q1、Q2 相当但净利润下滑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 2025 年度一季度归母净利润 590 万元,二季度归母净利润 1267 万元,四季度归母净利润 1019 万元,有关 2025 年度经营情况,请详阅 2025 年度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5、自行车业务几乎归零,管理层对此有何战略考量?未来是否计划彻底剥离或重启该业务?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25 年自行车业务营收占公司总营收不足 1%,2026 年公司将继续努力开展自行车业务的品牌维护、市场维护、订单运营等。目前没有剥离该业务的计划。感谢您的关注! 6、重组条件不能更改吗?国家大政方针还要与时俱进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12-2013 年重整计划中设定了引入重组方的条件是: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 20 亿元,重大资产重组实 施当年的净利润不低于 2 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遴选到合适重组方。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均已在官方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7、公司在珠宝行业的竞争优势是什么?未来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市场份额?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从事珠宝黄金业务的竞争优势:(1)优质的上游供应商体系。(2)多元的下游市场渠道与客户资源。(3)生产设计环节产业链完善。(4)闭环的业务流程与风控体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报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珠宝黄金业务是公司核心经营业务。公司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关注国内外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努力拓展新客户,维护老客户,优胜劣汰 ,客户群体进一步充实壮大;以子公司鑫森公司、集团本部为供应商主体,开展向珠宝品牌的供应商资质准入,成为珠宝品牌的多品类合格供应商;加强产品开发,加强质量管理;推动创新工艺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及转化运用,提升公司差异化优势与市场竞争力;通过向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黄金及向合格供应商购买钻石白银等原材料,经产品设计、加工/委托加工、质检验收,批量供应给各品牌商、批发商、经销商。感谢您的关注! 8、公司在互动易上曾表示"没有自己的锂电池生产工厂",请问公司目前锂电池材料业务的具体内容?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黄金珠宝业务是公司核心经营业务,黄金珠宝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99%以上,自行车及其他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已不足 1%。公司目前已没有开展锂电池材料业务。关于公司的经营情况,请详阅公司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9、请问公司何时启动重组,有具体时间表吗?都快 13 个年头了还不落实法院裁定的重组方案,如何保护股东利益?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2012-2013 年重整计划中设定了引入重组方的条件是: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 20 亿元,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当年的净利润不低于 2 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遴选到合适重组方。针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均已在官方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及时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10、公司是否有回购计划?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没有回购计划。感谢您的关注! 11、未来的分红政策是什么?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并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等情况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2)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时间: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 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半年度现金分红。 3、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同时,公司在任何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发放股票股利: 公司根据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同时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 素。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2、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需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会做出情况说明。 3、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 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应当督促其及时改正。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与说明原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境内上市外资股股利的外汇折算率,按照股东会决议公告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所涉外汇兑人民币的中间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