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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位芳纶:或成为AIDC光纤的瓶颈物料

基础化工 2026-05-13 刘海荣,费晨洪 中邮证券 张博卿
报告封面

行业投资评级:强于大市 刘海荣/费晨洪中邮证券研究所刘海荣团队 中邮证券 发布时间:2026-05-13 投资要点 ➢对位芳纶是光纤中必要的增强材料:光纤作为光电线缆中的信息传输媒介,具有大带宽、高速率、低时延的传输特性,但其直径仅为125μm,属于玻璃纤维,材质脆弱。为确保光纤传输的安全可靠,需要优质的纤维材料作为增强元件。芳纶纤维,尤其是对位芳纶1414,特有的质量轻、柔性好、抗拉强度大、拉伸模量高、线膨胀系数小、耐环境性能好等优点,使其非常适合作为光电线缆的增强材料。 ➢对位芳纶供需当前处于总体平衡状态,AIDC需求爆发或导致对位芳纶供不应求:光纤对芳纶的需求量约在0.03-0.06kg/芯公里;2026-2028年全球AIDC对光纤的需求增速有望保持在50%+,对芳纶需求的拉动量有望达1-1.5万吨。当前全球对位芳纶产能约12万吨,总体处于供需平衡状态。AIDC拉动的的增量芳纶需求非常可观,有可能对价格产生较明显影响。 ➢投资建议:建议关注泰和新材、中化国际。 ➢风险提示:AIDC对光纤需求增速不及预期;替代性的材料方案出现。 对位芳纶是光缆中不可或缺的保护材料 资料来源:《芳纶纤维在光电线缆中的应用探赜》任明当;中邮证券研究所 ◼光纤作为光电线缆中的信息传输媒介,具有大带宽、高速率、低时延的传输特性,但其直径仅为125μm,属于玻璃纤维,材质脆弱,因此为确保光纤传输的安全可靠,需要优质的纤维材料作为增强元件。 ◼芳纶纤维特有的质量轻、柔性好、抗拉强度大、拉伸模量高、线膨胀系数小、耐环境性能好等优点,使其非常适合作为光电线缆的增强材料。其中光电线缆宜选用芳纶1414和杂环芳纶纤维作为增强材料。 芳纶1414适合用于光纤增强材料 资料来源:《芳纶纤维在光电线缆中的应用探赜》任明当;中邮证券研究所 芳纶1414分子结构规整、对称性强、结晶度高,拉伸强度较高,拉伸模量较大。光电线缆宜选用芳纶1414和杂环芳纶纤维(芳纶Ⅲ型)作为增强材料。 AI数据中心需求量是传统IDC的10倍以上 资料来源:CRU’s OpticalFibreand Cable Market Outlook,LightCounting;中邮证券研究所 根据Ainvest,生成式AI驱动的数据中心所需光纤数量是传统数据中心网络的10倍以上。AI训练、推理集群的快速扩张要求服务器机房内部建立高密度光纤连接,而日益互联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园区则推动了新一轮数据中心互连建设热潮。这些应用场景依赖低损耗设计、更高规格的光纤(如弯曲不敏感光纤)以及极高纤芯数的光缆结构,使得数据中心相关需求成为市场增长的核心。在AI需求拉动下,数据中心对光纤的需求有望从2024年的3950万芯*公里,快速提升到2027年的10830万芯*公里。 典型AIDC光纤对芳纶消耗量约在0.03-0.06kg/芯・km 不同厂家推出的光纤线缆结构方案有所区别,线缆芯数一般有8/12/16/24/32等规格,参考外商的相关专利测算,室内设备互联使用的主流的8/12芯单元线缆对芳纶的消耗量在0.045kg/芯・km左右。 注:1)1420D芳纶:≈0.158 g/m = 0.158 kg/km;380D芳纶:≈0.085 g/m = 0.085 kg/km2)消费占比最高的位8/12/16芯数的子单元线缆,单耗均值约在0.0454kg/芯・km AIDC对芳纶需求量拉动有望超过1万吨 按未来3年数据中心对光纤消费复合增速30%、50%、70%几种情形假设,则对光纤消费量有望从2025年的3000吨左右,快速增长至2028年的7000-15000吨,对应芳纶需求的增量在3800-12000吨。 对位芳纶供需处于紧平衡状态 全球对位芳纶总产能约在12-13万吨,总体处于紧平衡状态,部分企业因技术原因产能无法完全发挥。杜邦和帝人是主要海外生产企业,国内主要企业包括泰和新材现有对位芳纶1.6万吨,中化国际对位芳纶0.8万吨。2026-2028年,受AIDC需求拉动,芳纶需求有望增长0.4-1.2万吨,将成为国内对位芳纶供需状态从总体平衡偏过剩转向供不应求的状态。 投资建议:建议重点关注国内对位芳纶的龙头企业泰和新材(拥有1.6万吨对位芳纶产能)、中化国际(拥有0.8万吨对位芳纶产能)。 风险提示:AIDC对光纤需求增速不及预期;替代性的材料方案出现。 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THANKYOU 费晨洪(分析师)SAC编号:S0100524080004邮箱:feichenhong@cnpsec.com 刘海荣(首席分析师)SAC编号:S0100522050001邮箱:liuhairong@cnpsec.com 分析师声明 撰写此报告的分析师(一人或多人)承诺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无利害关系。 本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我们认为可靠的目前已公开的信息,并通过独立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独立、客观、公平,报告结论不受本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以及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特定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干涉和影响,特此声明。 免责声明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具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格。 本报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或者我们认为可靠的资料,我们力求但不保证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报告内容仅供参考,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达观点不构成所涉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中邮证券不对因使用本报告的内容而导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客户不应以本报告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本报告做出决策。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中邮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中邮证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者计划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其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报告仅供中邮证券签约客户使用,若您非中邮证券签约客户,为控制投资风险,请取消接收、订阅或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信息。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阅读或关注本报告中的内容而视其为签约客户。 本报告版权归中邮证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存在对本报告以任何形式进行翻版、修改、节选、复制、发布,或对本报告进行改编、汇编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亦不得存在其他有损中邮证券商业性权益的任何情形。如经中邮证券授权后引用发布,需注明出处为中邮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或修改。 中邮证券对于本申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免责声明 公司简介 投资评级说明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公司注册资本61.68亿元人民币,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证券类金融子公司,公司是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具备展业的各项资格。截至2025年10月底,公司在全国设有58家分支机构(含29家分公司、29家营业部),1家资产管理分公司和1家另类投资子公司。 中邮证券紧密依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的雄厚实力,通过强化“自营+协同”发展模式,实现快速发展,当前服务的经纪客户已超过260万人。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经营、践行金融为民,为社会大众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证券投融资服务,努力成为员工自豪、股东放心、客户信赖、社会尊重的优秀企业,打造契合中国邮政资源禀赋和市场地位的特色精品券商。 中邮证券研究所 北京邮箱:yanjiusuo@cnpsec.com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甲地路2号院6甲1号,玺萌大厦南塔邮编:100050 上海邮箱:yanjiusuo@cnpsec.com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0号大厦3楼邮编:200000 深圳邮箱:yanjiusuo@cnpsec.com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023号国通大厦二楼邮编:518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