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资信金融评级一部 我国民营银行的诞生与发展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的重要实践成果。自2014年原银监会启动民营银行试点以来,以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商银行”)为代表的首批5家机构率先获批,标志着民间资本正式以独立主体身份进入银行业。此后政策逐步放开,2020年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成为第19家民营银行,此后未再新增民营银行。我国民营银行自设立之初经历了快速发展阶段后,随着监管政策的收紧以及市场竞争环境变化,当前民营银行发展面临一定瓶颈。 2025年,我国民营银行竞争格局进一步分化,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头部效应依旧凸显;不良贷款率仍高于商业银行平均水平,但上升幅度收窄,且风险抵补能力有所修复;净息差仍处于高位,但整体盈利能力弱化;资本充足性指标有所回升,但资本补充渠道受限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善。我国民营银行发展格局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头部民营银行凭借股东资源与科技能力形成马太效应,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占据了民营银行大部分市场份额,而尾部民营银行生存空间被挤压。2025年,我国民营银行整体规模增长已告别高增速区间,内部结构分化较为固化,微众银行及网商银行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从业务发展情况来看,2025年以来,在传统银行加快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民营银行所处竞争环境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精耕,而其纯线上模式在存量竞争市场上品牌信任度不足、综合服务能力偏弱和生态场景嵌入不足等短板日益暴露,国有大行业务下沉与区域性银行深耕本地对其形成的竞争压力加剧。从资产质量来看,民营银行主要服务客群集中于传统金融服务覆盖度相对不足的长尾群体,该类客群的信用表现在经济周期波动中具有较高的敏感性。2025年以来,民营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暴露压力仍然存在。截至2025年末,民营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68%,较2024年末小幅上升0.02个百分点,上升幅度较上年同期有所收窄,但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拨备方面,得益于部分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加强,民营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增速放缓;同时,头部机构及部分经营稳健的中型银行保持了较为充足的拨备计提水平,2025年末,民营银行拨备覆盖率回升至240.95%,整体风险抵补能力有所修复。从盈利能力来看,民营银行凭借差异化的客群定位与相对灵活的定价机制,净息差水平相较传统商业银行仍保持一定优势。2025年以来,监管持续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LPR下调的累积效应逐步显现,民营银行资产端定价空间持续收窄,同时其同业负债及线上存款成本亦有所降低,但民营银行存款基础相对薄弱,在互联网存款业务规范趋严后,自营渠道建设尚需周期,负债成本下调弹性不及资产端,净息差收窄趋势在2025年进一步延续,同时较高不良率带来的信用损失以及线上获客、科技投入等高运营成本对利润实现形成一定侵蚀,盈利能力有所弱化。2025年, 民营银行净息差为3.83%,资产利润率为0.89%。从资本充足水平来看,2025年以来,在外源资本补充渠道受限与内源积累减弱的双重压力下,部分民营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规模扩大,通过资产出表方式优化了风险加权资产结构;同时部分民营银行通过引入地方国资等战略投资者增强资本实力,民营银行整体资本充足水平有所改善。截至2025年末,民营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2.55%,较2024年末回升0.31个百分点。但另一方面,监管对民营银行增资扩股及引入新股东的审批态度相对审慎,且行业内仅网商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方式完成其他一级资本补充,多数机构仍缺乏多样化的资本补充工具,部分民营银行资本充足指标仍处于偏低水平,资本约束对业务扩张的制约效应依然存在。 民营银行大股东主要为互联网巨头和区域内知名传统企业,股东背景的差异化深刻影响其发展路径。2025年以来,部分民营股东经营风险持续暴露,对民营银行业务发展及内控管理带来较大挑战;在此背景下,地方国资入股民营银行的案例有所增加,成为民营银行股权结构变化的重要特征,民营银行公司治理与风险控制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但其实际治理效应仍有待观察。民营银行的股东背景一定程度上塑造了其核心竞争力,不同于传统银行依托牌照与网点的线性扩张,民营银行通过股东生态赋能,将流量入口、产业链条与地域网络等要素转化为差异化的金融解决方案,这种资源禀赋与业务模式的深度结合使民营银行展现了独特的竞争优势。但另一方面,民营银行股权集中度较高,公司治理的专业化及独立性面临挑战,部分股东将其参股银行异化为“融资工具”,同时过渡依赖股东资源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自身市场化能力,且股东的声誉风险可通过品牌关联形成跨生态传染,主要股东与民营银行之间的实际关联交易程度亦有待核查。近年来,我国民营银行部分股东经营风险上升,部分股东则面临债务违约、股权冻结、重整等危机,使其资本承诺等股东支持能力严重弱化,而民营银行自身内源补充能力有限;另一方面,民营银行牌照具有区域唯一性,对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有深刻意义。在此背景下,部分地方国资陆续入股民营银行,受 让问题民营股东所持股权,民营银行股权结构趋于多元化。2024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金控”)受让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亿股股份,受让后,南昌金控合计持有30%股份,成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是地方国资首次成为民营银行第一大股东。同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受让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持有的30%、11%、10%的股份;三家安徽国资企业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1%,成为该行的控股股东。2025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亿股股份(占该行股份总数25%),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第三家引入地方国资的民营银行。 国资入股民营银行打破了以往民营银行股东必须为民营企业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政府对区域内民营银行较强的支持意愿,同时民营银行在股东结构和治理模式上的重要转变有助于其弱化问题股东对自身经营的负面影响,优化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其内控合规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为其业务拓展和市场信誉提升提供有力支持,同时国资入股民营银行反映了民营银行在发展中的阶段性困境,“民资活力+国资信用”混合模式或将成为民营银行的新趋势,但其长期运行效果有待进一步观察。 2025年以来,监管围绕民营银行业务开展、风险管理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明确导向性的政策,民营银行面临的监管环境呈现规范化、穿透化、收紧化特征,民营银行业务规范逐步提升的同时,面临一定转型压力。我国民营银行成立时间尚短,内控执行力、合规意识及信息系统建设均尚待提升。从政策环境看,监管层围绕异地贷款、互联网存款、第三方合作等核心领域强化约束。2025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互联网助贷业务划定了明确的合规红线,要求商业银行实施合作机构名单制管理、承担核心风控责任不得外包、明确综合融资成本上限,这一政策推动多家民营银行大幅缩减合作平台数量,业务模式从依赖第三方导流向自主风控转型。同年8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关于加强股份制银行等三类银行合作机构管理的通知》,针对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三类机构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业务进行系统性制度规范,从准入、运营到退出全流程规范第三方合作,标志着穿透式监管全面升级。民营银行面临的监管环境呈现规范化、穿透化、收紧化特征,一方面有助于引导民营银行回归风险管理本源,降低对外部渠道的过度依赖,提升业务发展的稳健性与自主性;但另一方面使部分高度依赖第三方渠道的民营银行面临获客成本上升与业务增速放缓的压力,且自营渠道的建设及独立风控体系的完善将提升民营银行整体运营成本,民营银行面临转型压力。 展望未来,民营银行两级分化格局或将进一步显现,头部机构在科技能力、风控体系与客户积累等方面的领先优势短期内难以被追赶,中尾部机构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可能进一步加大,资本约束仍将是制约部分民营银行业务扩张的重要因素,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工具的使用或更趋常态化,引入国资背景股东可能成为部分民营银行化解股东风险、优化治理结构的重要选择。在利率市场化深化及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民营银行过往依赖高定价覆盖高风险的业务模式的可持续性面临检验,客群下沉带来的信用风险敞口仍需关注,加快经营模式转型、提升自主风控能力与客户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与此同时,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多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银行在普惠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及数字化服务等领域仍具备差异化发展空间,监管政策对业务经营的持续规范有助于增强民营银行行业发展韧性,民营银行或将在合规框架内依托科技赋能持续提升风险经营水平,在细分市场积累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著作权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布。如引用须注明出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未经授权刊载或者转发本研究报告的,联合资信将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研究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联合资信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不作任何保证。本研究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联合资信于发布本研究报告当期的判断,仅供参考之用,不构成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要约或邀请。 在任何情况下,本研究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个人的投资建议。联合资信对使用本研究报告及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