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晓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晓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3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是√否 单位:股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一)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存在延续至本报告期内的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大事件”之“二、重大事件详情”之“(一)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诉讼1项,涉及金额为62,000.00元(含暂计利息),截至公告披露日暂未开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存在延续至本报告期内的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进展如下: (三)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四)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在官方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其中“1、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承诺”实际控制人于2025年12月31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期限为自2025年12月31日至2028年12月30日;“2、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3、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已履行完毕。 报告期内,其他承诺事项仍在正常履行中,无违反情况。 (五)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如下: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